2007年6月29日 星期五

一枝筆

某星期日,我們一班朋友約會去某公眾地方做功課,有心成全其中一A友的心願,特別請他苦戀的女友一起來,盡顯我們的豐富友情。

做完功課,我們去方便一下,留下朋友的同學阿粉,基督徒一名,為人不醒目,但也是純樸善良。看隔壁的全家人只顧聊天聊地,唯小孩嗲聲嗲氣要圖畫,眼看沒筆可畫,他們問阿粉可否借筆一陣。面對陌生人突如其來的一問,阿粉措手不及,糊塗的答應了,滿以為是自己人朋友的東西,「施比受更為有福」─聖經使徒行傳20章35節,借去一下應該沒問題。

我們方便完了,興高采烈的返回來,A友二人發現自己的筆不見,一知道已借給外人暫用一下去,頓時黑面起來,雙手叉腰,厲聲大喊那全家人還筆回來,那家人嚇得錯愕,不知發生什麼事,唯有立即還筆。原本融洽的氣氛,給他倆一下子破壞了,好好的一落千丈到個個心情沈重,大煞風景。不知他倆究竟為了什麼事大發脾氣咁浮躁。後來透過他的網誌才完全知悉,原來是我們不問自取,即為賊也,心想嘩咁得意,他的原則多麼強,馭駕在友誼之上,友誼變成不可貴,完全不似前年一齊旅遊那樣大方性格,很難想像堂堂大哥一轉眼就變了,可見其身邊女人的影響力多麼偉大。有人一五一十地全告訴了很有學問的媽媽,她聽畢就第一反應:用不著如此吧。那人再問她,他的原則是正確嗎?她答不,是固執也,你們又不是有心偷東西,說不上賊也。原則與固執之間只不過是一線之差,發音亦如此近。我們應該要以大多數人的利益為考量,秉持彼此互惠互助的立場,這種原則才是對的。那種朋友不要罷。

唉,A友未先問阿粉同意看住一枝筆,明明不尊重她在先,事後卻理直氣壯的責怪她,好不公平。我們錯就錯在當他是朋友,未問"朋友"而自取是我們錯,算我們倒霉,認錯就算了。對不起,對不起,對不起,對不起……

為什麼身為旁觀者寫這篇文章呢?是有見及目前的一切分歧,均都由雙方之間的誤會以及不自我反省、心底預設對方為敵而致的。鬚哥說得對,福仔同樣也不例外。

堅持的是原則還是偏見?◎聖嚴法師/文 

1 則留言:

  1. 貴人勸言,
    和氣為貴,
    清場保隱,
    不傷感情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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